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示范合同 -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1.本示范文本适用于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2.本示范文本一律用钢笔填写。 3.当事人在签定本示范文本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条款予以选择。
版权所有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技术支持 南京市房产局信息中心 电子邮箱 njfcj@njfcj.gov.cn